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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网时间:2021-06-01 21:24:51
相互存在借款,会自动抵消吗?
福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解答: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况下,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消,抵消在抵消通知到达对方的时候生效,所以不会自动抵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五百六十八条,当事人互负债务,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、品质相同的,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;但是,根据债务性质、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。
当事人主张抵销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。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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